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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财政登记的范围
凡注册地为崇文区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均须按本程序办理财政登记。
二、办理财政登记的时间
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营业执照(副本)之日起30日内,办理财政登记。企业因修改合同、章程或者更改名称、住所、企业负责人、经营范围等,变更工商登记的,应当自办理变更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凭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及有关证件,办理财政登记变更手续。
三、办理财政登记需提交的资料(复印件)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
4.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董事会组成的批复;
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 合资、合作企业中方投资者主管部门证明;
7. 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证书;
8. 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9. 外商投资企业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10.银行开户许可证、外汇登记证或预留印鉴卡。
四、办理财政登记的方式
1、计算机网上登记,网址是:www.bjczqyfww.com.cn--财政登记,网上审核通过后,再将需提供的材料交到我局企业科。
2、直接到我局企业科办理财政登记、变更手续。
五、财政登记工作时限
企业提供的财政登记、变更资料应齐全、规范、完整,企业科在收到资料后1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办事部门:企业科(609房间)
联系电话:67151041
崇文区财政局地址:崇文区长青园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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