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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合营者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几项规定》(85)财合资字第697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合营者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几项规定》的补充修改通知;(京财合[1990]1990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
提交资料: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协议、契约等文件;合营企业中方财产转移申报表(一式5份);中方转移财产清册(一式三份)
办理程序:受理—承办—告知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办理地点、邮编:崇文区长青园1号 100061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67101041
网上表格下载:暂不能提供表格下载
网上办理情况:暂不能实现网上办理
监督电话:67113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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