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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财会〔2007〕98号
区属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北京市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京财会〔2007〕1177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新会计准则,普及会计知识,扩大会计工作的社会影响,崇文区财政局将组织区属单位会计人员参加北京市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
一、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大赛的组织、重要事项的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崇文区财政局会计科。
崇文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区属各单位的参赛工作。区属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与此次大赛。
二、参赛范围
区属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
三、竞赛内容
本届会计知识大赛以新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兼顾其他相关会计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审计基础知识以及其他相关法规。
四、竞赛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2007年7月下旬至8月4日,区属单位会计人员参加北京市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的试卷答题及网上答题。
(二)2007年8月,根据第一赛程比赛成绩,经单位推荐,组建我区参加北京市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第二赛程大赛代表队。
(三)2007年9月,我区代表队参加北京市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第二赛程的区县代表队分赛区笔试和口试复赛。
(四)区县代表队分赛区复赛进入前3名的代表队,2007年10月参加北京市决赛。
(五)参加北京市决赛的代表队,将由北京市财政局选派队员组成北京市代表队,参加全国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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