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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扩大财政“五五”普法宣传面,进一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人员和全体公民的财政法律素质,根据财政部、北京市财政局的工作部署,崇文区财政局按照要求自2008年8月至10月组织参加财政部举办的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的内容包括《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处罚法》和新颁布的《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财政财务及行政法律法规知识。
二、参赛人员范围
本次竞赛重点对象是本地区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及财会人员。同时,通过“崇文区普法宣传网”等网站、上街宣传等形式,积极组织动员其他社会人员参加竞赛。
三、竞赛形式和组织
本次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竞赛试题刊登在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上。参赛人员在网上答题并提交答卷(答题具体要求参见财政部网站上随题所附的参赛须知)。竞赛答题时间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31日。
本次竞赛具体参赛工作由崇文区财政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联系电话:67113594。
四、竞赛奖励
本次竞赛设全国个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20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80名,奖金800元;三等将400名,奖金500元。个人奖采取网上公开抽奖的方式,在全国所有网上答题成绩优异者中评选确定。
崇文区财政局
二○○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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