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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财政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加快金财工程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按照市局部署,结合实际工作,我局开发了“崇文区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系统一期主要实现政府采购计划的网上申报及审批,从2007年11月开始,进入试运行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预算指标下达
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含年初预算安排指标及年中市、区追加预算指标)由业务科室直接向预算单位下达。
二、政府采购计划的导入/申报及审批
(一)年初预算内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导入及审批
1.年初预算内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导入
由采购办与用友公司协调,将年初预算内政府采购项目导入系统,生成“采购计划表”。
注:年初预算外及其他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街道自由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导入政府采购系统,于实际发生采购前填报,具体操作见本部分第(二)条。
2.采购办核对导入的“采购计划表”是否准确。对于项目采购,采购办需与预算单位沟通后代填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送采购办主管局长审批。
3.采购办主管局长审批后,采购计划状态系统自动修订为“已批复”;同时系统自动生成采购批复文号。
(二)年初非预算内政府采购项目及年中追加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申报及审批
1.基层预算单位申报
对年初非预算内政府采购项目及年中市、区追加的政府采购项目,由预算单位填报采购计划:
(1)使用预算外及其它资金安排的,以及街道自由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单位在实际采购发生前在系统中填报,其中“支付方式”填写可为“自行支付”或“专户直接支付”(上缴采购专户,执行原专户直接支付方式)。
(2)年中追加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单位在接到预算指标时填报,其中“支付方式”填写统一为“直接支付”。
注:市级资金市拨专项集中支付试点改革单位按原办法执行,其中“支付方式”填写统一为“市拨专项直接支付”。
2.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对基层预算单位填报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如发现预算单位填报错误的,可在系统中直接进行修改。
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各单位均可打印出采购计划并经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后,在系统中点击“送审”送下一环节。所有进入下一环节的采购计划均视为已经上一环节领导签字认可。
3.财政业务科室审核采购计划
财政业务科室审核采购计划,如发现填报错误的,填写审核意见后,退回主管部门。
4.年中追加政府采购项目配备标准调整处理
对于年中追加的政府采购项目,若需调整配备标准的,财政业务科室报其主管局长审核同意后转采购办。
5.采购办对采购类型进行审批,其它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业务科室;采购办审核采购计划无误后报采购办主管局长审批。
6.采购办主管局长审批同意后,采购计划状态系统自动修订为“已批复”;同时系统自动生成采购批复文号。
三、采购执行及执行结果登记
1.预算单位打印“已批复”的采购计划,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主管单位,由主管单位(财务)签字盖章后报采购办备案并领取《批复函》,依《批复函》所批复的方式按现有模式执行采购。
2.协议采购执行后,由采购中心负责将采购结果录入“直接结算登记”表;非协议采购执行后,由采购办负责将采购结果录入“直接结算登记”表。执行结果登记后,系统自动生成“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执行进度表”。各单位及各业务科室均可依权限查看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四、政府采购资金支付
(一)预算内政府采购项目国库集中支付
凡使用预算内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须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进行集中支付。
1.用款计划填报及审批
(1)各预算单位登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填报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财政审批;
(2)财政业务科室审核用款计划无误后交国库科审批。
2.支付申请填报及审批
(1)各预算单位于实际采购支付前,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登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填报直接支付申请,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财政审批。
(2)对于协议采购项目,预算单位需一并报送纸质《验收单》及《采购合同》(一式两份)与采购中心,由采购中心审核后转采购办;对于非协议采购项目,预算单位需一并报送纸质《验收单》及《采购合同》(一式两份)与采购办,由采购办备案。
(3)采购办对照《采购合同》、《验收单》及“直接结算登记表”审核支付申请,审核无误报主管局长审批同意后给国库科下支付令,同时送《采购合同》及《验收单》一份与国库科。
(4)国库科按其规定流程进行直接支付。
(二)非预算内政府采购项目支付
非预算内政府采购项目支付方式采取专户支付形式按现有模式执行
五、其他事宜
1.政府采购项目结余资金处理事宜另行通知。
2.2007年年底前实行“双轨并行”,各预算单位依现行模式进行政府采购立项申请,同时进行政府采购网上采购计划填报,相关采购资金支付方式不变。
3.登陆方式
各预算单位可通过金财专网登陆该系统,登陆地址:http://10.48.167.196:7001/ZC。登录账号为预算单位代码,初始密码为空。
为细化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对于区委/区政府下属各非独立核算单位,在政府采购系统中增设单位代码做为登陆账号,具体见附件。
4.查询方式
《崇文区财政信息资源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用户手册》已在崇文区财政局外网公示。网址为http://cwcz.bjcz.gov.cn/,查询路径为崇文区财政局首页——政府采购——相关下载——《崇文区财政信息资源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系统用户手册》。
5.联系方式
执行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崇文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技术问题可与用友公司技术支持联系。
采购办联系电话: 67123440
67151133-221/224/226
用友公司联系电话:67185011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区委/区政府下属各非独立核算单位政府采购系统登陆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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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登陆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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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崇文区委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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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崇文区委本级 |
1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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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崇文区区委组织部 |
10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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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崇文区区委宣传部 |
10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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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崇文区区委员会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研究室 |
10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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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崇文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
10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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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崇文区委政法委员会 |
10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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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崇文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
10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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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崇文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办公室 |
10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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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崇文区委统战部 |
10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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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崇文区科学技术协会 |
10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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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崇文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10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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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崇文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
10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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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崇文区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 |
10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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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崇文区新闻中心 |
10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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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崇文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
10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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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区人民政府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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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区人民政府本级 |
1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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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崇文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
10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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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崇文区委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
10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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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危旧房改造办公室 |
10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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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10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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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10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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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崇文区商务局 |
10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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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崇文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10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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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崇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0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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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崇文区人事局 |
1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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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 |
10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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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崇文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 |
10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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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崇文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
10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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