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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受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购置新闻宣传采编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参加报名。
招标编号:0722-0761-FE856GJO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项目内容:新闻宣传采编系统项目,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一、报价人资格:
(1) 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报价人必须具备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给予的有效授权文件。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2008年4月至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且须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招标文件自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7月4日起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在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出后,上述费用概不退还。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从他处复制招标文件或无“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的报价人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于晓琳 联系电话: 64291720-1116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7 月8日上午9时 30 分,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一层104号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或传真投标。
评审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联 系人:刘子龙 电 话:64291720-205,64204420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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